领了失业金后可以继续由单位交社保吗?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我找到了新工作,单位说要给我交社保。我就想问问,我领了失业金之后,还能让单位接着给我交社保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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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保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当你找到新工作,单位为你缴纳社保时,这意味着你已经重新就业。一旦重新就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你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因为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处于失业状态,而单位为你缴纳社保,表明你已经脱离了失业状态。 所以,领了失业金后,如果找到了新工作,单位是可以为你继续缴纳社保的,但从单位开始缴纳社保的当月起,你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金,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当单位为你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后,社保系统会自动识别你的就业状态变化,停止发放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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