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能否随意调岗?
我是一家公司的HR,最近有几个员工的工作表现实在太差,明显不胜任现在的岗位。我们想给他们调岗,但又怕违反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下,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公司能不能随意给他们调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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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时,公司不能随意进行调岗。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以及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解释一下“不胜任工作”这个法律概念。所谓不胜任工作,是指员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正常工作标准。比如,销售岗位的员工长期无法完成既定的销售业绩指标,就可能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单位并非可以随意调岗。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一方面,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就要求公司有明确、合理的工作考核标准,并且这些标准已经提前告知员工。例如,公司制定了详细的销售业绩考核制度,并且在员工入职时就进行了培训和说明。只有在员工确实未达到这些考核标准时,才能认定其不胜任工作。 另一方面,即便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也应当具有合理性。调岗不能具有侮辱性、惩罚性,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应与原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合理性。比如,不能将一名技术研发人员随意调到保安岗位。 如果公司随意调岗,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调岗安排,并且如果因此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公司在处理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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