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职工,前不久因为一些小事受到了治安处罚。现在我担心单位知道后会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很需要这份工作。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权力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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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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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时,单位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处罚和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概念。治安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但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并不必然导致符合上述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时,单位可以依据该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某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职工因打架斗殴受到治安处罚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制度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向所有职工进行了公示,那么当有职工因打架斗殴被治安处罚时,单位就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将受到治安处罚列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或者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那么单位不能仅仅因为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的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时,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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