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的天数是怎么算的?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我很担心。想知道这刑事拘留的天数是怎么算的,是从被抓那天开始算,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会不会包含节假日这些?希望能弄清楚这个,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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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关于刑事拘留天数的计算,起始时间从拘留之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说,拘留当天不算在拘留期限内,从拘留的次日起算。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里的三日、四日是指工作日,但是在计算刑事拘留期限时,节假日是包含在内的。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3+7+4),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30+7)。 总之,刑事拘留天数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期限限制。家属和嫌疑人都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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