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转让未开发的土地?
我所在的企业有一块未开发的土地,现在想把这块地转让出去,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想了解企业转让未开发土地有哪些规定和限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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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转让未开发的土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土地转让的基本概念。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如果企业未达到上述条件就转让未开发土地,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从法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企业违规转让未开发土地,相关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可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而且,这种违规转让行为还可能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企业在转让未开发土地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出让方式还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有明确的转让条件和程序要求。企业应当仔细审查自身是否满足这些条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以避免法律风险,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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