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质押是否能对抗第三人?

我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出去了,现在担心质押后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权益,这个股权质押能不能对抗第三人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股权质押对抗第三人这一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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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股权质押能否对抗第三人,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表明,股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只有完成了质押登记,质权才正式设立。 如果股权质押已经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这里的第三人是指除了出质人和质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例如,在出质人将已质押的股权擅自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由于已经办理了质押登记,第三人在受让股权时应当知晓该股权上存在质押负担。此时,质权人可以依据质押登记的效力,对抗第三人,要求第三人返还股权或者保障自己的优先受偿权。 然而,如果股权质押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质权并未设立,也就无法对抗第三人。例如,出质人在未办理质押登记的情况下,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该股权,质权人不能以未登记的质押来对抗第三人,质权人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即使股权质押办理了登记,但如果第三人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取得股权,如通过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等,那么股权质押能否对抗第三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判断。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股权上存在质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存在瑕疵,那么可能会影响质权人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能否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是否办理了合法有效的质押登记。办理了登记的股权质押一般能对抗第三人,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进行股权质押时,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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