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招待费超出部分是否会自动结转到下年度?

我公司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发现这一年的业务招待费超出了规定标准。我不太清楚超出部分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超出部分会不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呢?要是不能自动结转,又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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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招待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比如请客户吃饭、赠送礼品等产生的费用。关于业务招待费超出部分是否会自动结转到下年度,答案是不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是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扣除的。 超出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允许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并且也不能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进行扣除。企业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超出标准的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从而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10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金额为10×60% = 6万元;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金额为1000×5‰ = 5万元。由于5万元小于6万元,所以该企业当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5万元,超出的10 - 5 = 5万元不能在当年扣除,也不会结转到下一年度,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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