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内容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搞不太懂证据分类这一块。现在想知道在实际情况里,什么样的内容是既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又属于最初取得、没有经过转手的原始证据呢?希望能举例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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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内容之前,我们先来分别弄清楚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概念。 直接证据,简单来说,就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这里的主要事实,指的是能够说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该行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事实。例如,证人目睹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言,它可以直接指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不需要再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这就是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也就是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它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没有经过中间环节的转述或复制。比如犯罪现场留下的凶器、合同的原件等,这些都是原始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在这些证据类型中,有不少既可以是直接证据,又可以是原始证据。 像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如果这份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案件的主要事实,那么它就既是直接证据,也是原始证据。因为合同是直接来源于双方签订合同这个事实,是第一手材料,所以是原始证据;同时它又能直接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是直接证据。 再比如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犯罪过程的陈述。被害人是直接经历犯罪事件的人,他的陈述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而且这个陈述能够直接说明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也就是直接证明了案件的主要事实,所以也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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