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的法人还能不能注册新公司?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因为一些债务问题被执行了。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注册新的公司呢?会不会因为被执行而受到限 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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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执行的法人能否注册新公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被执行的法人’这个概念。这里所说的法人,其实指的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当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时,是公司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从一般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绝对禁止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注册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公司的,只要符合设立条件,包括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等,就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单纯作为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并不直接构成注册新公司的法律障碍。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限制其注册新公司。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被执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并且被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实施‘投资注册新公司、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行为。也就是说,在这种被限制消费的情况下,就不能去注册新公司了。
此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对被执行公司的债务存在个人责任,比如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 十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会基于其不良信用记录等因素,对其注册新公司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注册新公司。所以,被执行的法人能否注册新公司,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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