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和诽谤罪可以数罪并罚吗?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的问题。我遇到个情况,有人好像既对我进行了敲诈勒索,还在外面散布不实信息诽谤我。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这两种行为在法律上能一起处罚吗?是怎么个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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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和诽谤罪是可以数罪并罚的。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敲诈勒索罪呢,简单说就是有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想让别人交出公私财物,要是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多次这么干,那就构成这个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诽谤罪呢,就是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去贬低别人、损害他人形象,或者无中生有、传播虚假信息。 当一个人同时做了这两种坏事,既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又进行了诽谤活动,那就会按照这两个罪各自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来处理,并且依法进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有原则的。如果数罪里有一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就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要是没有这么严重的,就在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根据情况决定执行的刑期。而且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另外,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也要执行,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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