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周围人也都认为我们是夫妻。现在对象去世了,他名下有不少财产,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我能不能继承他的全部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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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一种婚姻关系。不过,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那么在财产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就包含事实婚姻中的伴侣,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享有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继承全部财产。 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在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会在这些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而不是由一方全部继承。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才有可能继承全部财产。 要是不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同居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不过,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财产留给同居的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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