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判决后还存在追诉期吗?
我之前有个案子经过法院判决了。最近又有人说这个事可能还在追诉期内,我有点懵。我就想知道,法院都已经判决了,还会有追诉期这一说吗?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追诉期的概念。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超过这个期限后,一般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然而,当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后,就不存在追诉期的问题了。法院判决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对该犯罪行为进行了处理和判定,犯罪嫌疑人也会根据判决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判决生效,这个案件就进入了执行阶段,而不是追诉阶段。所以,只要法院作出了有效的判决,不管距离判决时间过去了多久,都不会因为追诉期的问题而重新启动追诉程序。除非是出现了错判、误判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纠正,但这和追诉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