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案件有追诉期吗?
我最近听说有些案件过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追究了,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我想了解一下在中国,是不是所有案件都有追诉期呢?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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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部分案件是有追诉期的,追诉期在法律上被称为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以外,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也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中国的案件一般是有追诉期的,但在特定情况下,追诉期可能会被延长或者不受限制。这一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提高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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