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理由辞退暑假工该怎么赔偿?
我家孩子暑假期间找了份工作,结果干了没多久就被单位无理由辞退了,孩子心里挺委屈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具体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赔偿的金额怎么计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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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理由辞退暑假工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况,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 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标准,这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一般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暑假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龄超过六个月且不满一年的,视为一整年工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工龄不满六个月的,则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4个月,不满6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另外,若劳动者月薪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确定,但是最长补偿时限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主要取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得到的平均工资。 而单位无理由辞退暑假工的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比如,按经济补偿标准应支付半个月工资,那么违法辞退的赔偿就是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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