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年被违法辞退,该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还不满一年,现在公司突然要辞退我,我觉得公司这种辞退是没有合法理由的,属于违法辞退。我想知道具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赔偿,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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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被违法辞退时,赔偿的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违法辞退”的概念。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却执意辞退劳动者,这就属于违法辞退。 其次,关于赔偿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不满六个月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8个月后被违法辞退,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由于他工作超过了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经济补偿,即一个月工资5000元,那么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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