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干满一年被辞退了,该怎么获得赔偿?


没干满一年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辞退的具体原因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合法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金。 ### 无过失性辞退(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辞退劳动者,例如: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违法辞退(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例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辞退女职工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即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的,给予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