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致人伤残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开车致人伤残是否要负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肇事罪这个概念。交通肇事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几个关键因素。一是看是否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是否存在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行为。如果是正常驾驶,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他人伤残,一般不构成犯罪。二是看事故造成的后果以及行为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如果开车致人伤残,并且同时满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及达到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可能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