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伤出院报销后还能去当地再次报销吗?
我之前因为摔伤住院,出院后已经在一处进行了报销。但我听别人说还能去当地再报一次,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我就想问问,在已经报销过的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去当地再报销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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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摔伤出院报销后能否去当地再次报销这个问题时,需要先了解一下医疗保险报销的基本概念。医疗保险报销,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生病或受伤产生医疗费用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由医保基金来承担一部分费用,以此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遵循补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指出,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以及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是基本医疗保险,通常在出院报销时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结算,一般不能重复报销。因为医保报销是为了补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避免参保人通过报销获得额外的利益。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的组合。商业保险是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对剩余未报销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二次报销。也就是说,如果除了基本医保之外,你还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符合商业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可以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另外,如果是当地有特殊的医疗救助政策,对于一些困难群体或特定疾病的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能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来获得一定的费用补助。但这与重复报销基本医保费用是不同的概念,医疗救助是一种社会救助性质的保障措施。所以,摔伤出院报销后能否去当地再次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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