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家人能去吗?
我在公司受了伤,跟公司提了工伤认定的事,可公司就是拖着不给办。我行动不太方便,想让家人去帮我做工伤认定,不知道在法律上家人能不能去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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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工伤认定是获取相应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如果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家人是可以去申请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劳动者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一认定非常关键,它是劳动者后续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前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个义务,那么员工的近亲属就有权利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家人在去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总之,当公司不作为时,家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为受伤的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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