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后去诈骗犯当地立案可以吗?
我遭遇了诈骗,骗子是外地的。我在考虑是在自己当地报案,还是去诈骗犯当地立案。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去诈骗犯当地立案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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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诈骗后,去诈骗犯当地立案是可以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因。 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也就是说,诈骗行为的实施地、诈骗结果的发生地、诈骗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所以,您去诈骗犯当地立案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您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比如,如果在您自己所在地报案更方便,那么在本地报案也是可行的,因为无论在哪里报案,最终相关的案件信息都会在公安系统内流转和处理。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不用过于担心立案地的问题,重点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证据和线索,以便更好地打击犯罪,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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