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诉讼未结束时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我有个事特别闹心。我被人伤害了,对方被提起刑事诉讼,可这刑事诉讼一直没结束。我因为受伤花了不少钱,还耽误了工作,我想通过民事诉讼让对方赔偿我的损失。但不知道在刑事诉讼没结束的时候,我能不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可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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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民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未结束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这里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两种情况。 首先来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方便快捷,能和刑事诉讼一并处理,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重复审理证据等问题。 不过,有些情况下被害人也可以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被害人不选择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民事诉讼时,在刑事诉讼未结束或者结束之后,都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单独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比如,当被害人认为民事赔偿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更充分的时间和证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涉及到一些刑事诉讼中不便于处理的民事争议时,就可以选择另行起诉。但另行起诉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可能会面临更多的诉讼成本,包括时间、精力和费用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主张的赔偿范围主要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予支持,但在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总之,在刑事诉讼未结束时,被害人是有权利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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