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只申报当年的个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面,是否可以只申报当年的个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个税申报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指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自己取得的应税收入情况,并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它是公民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方式。对于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准确地申报自己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意味着符合这些情形的纳税人都有申报个税的义务。 如果纳税人之前没有应税收入或者已经依法进行了申报和纳税,那么只申报当年的个税是可行的。因为当年的收入情况和纳税义务与之前是相对独立的,只要按照规定申报当年的应税所得就履行了相应的纳税义务。 然而,如果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情况,那么是不可以只申报当年个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未申报的应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追征,追征期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也就是说,即使过了一定时间,纳税人仍然有义务补缴以前年度未申报的税款,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纳税人应该及时、全面地进行个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