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如何协商选择评估机构?
我家这边房子要被征收了,听说得协商选评估机构,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大家一起开个会讨论吗?有没有什么规定和流程?我担心选不好评估机构会影响房屋征收的补偿,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协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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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协商选择评估机构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概念。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是指具有相应资质,能够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装修附属物价值等进行评估的专业机构。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能获得的补偿金额。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般来说,房屋征收部门会向被征收人发布通知,告知其有协商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并提供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 协商选择评估机构的具体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让被征收人了解有哪些可供选择的机构。第二步,被征收人可以自行组织进行协商,大家坐在一起交流讨论,根据评估机构的信誉、经验、专业水平等因素来选择。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表意见。第三步,如果大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选定了评估机构。若协商不成,那么就按照当地规定的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比如有的地方会通过投票的方式,得票多的评估机构当选;有的地方会采用抽签等随机方式。 被征收人在协商选择评估机构时,要积极参与,了解评估机构的相关情况,确保选出的评估机构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从而保障自己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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