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两个月还能申报工伤认定吗?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当时没太在意,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才想起来申报工伤认定。我想知道现在这个时间还能不能申报啊,会不会因为时间太久就不被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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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两个月通常是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您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为您申报工伤认定,那从事故发生到单位申报这段时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单位要自己承担。 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您受伤两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您自己、您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是可以去申报工伤认定的。 不过,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只有材料齐全,申请才可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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