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时继续教育可以填写以前的吗?
我在申请退税,发现有继续教育这一项。我之前有过继续教育经历,但是时间有点久了,不确定在退税的时候能不能把以前的继续教育填上去用来抵扣税款,想知道这样操作符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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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退税中,继续教育相关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以前的,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鼓励个人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的一项扣除优惠。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参加继续教育花了钱,国家允许你在交税的时候少交一部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对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以前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处于未超过48个月扣除期限的时间段内,并且符合扣除条件,那么在符合申报规定的年度是可以进行申报扣除的。例如,你在2020年开始了一个为期3年的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到2023年还在这个学习期间,在2023年申请退税时就可以填写之前符合条件月份的继续教育支出进行扣除。 而对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也就是说,如果证书是以前年度取得的,只有在取得证书的那个年度可以申报扣除,之后年度不能再补充申报以前年度取得证书的相关扣除。比如你在2022年取得了一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只能在2022年申请退税时填写该证书的继续教育扣除,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就不能再针对这个证书填写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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