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不通过房主能否注册?
我最近遇到了居住权注册的问题。我 想给某个人设立居住权,但又联系不上房主,所以很疑惑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完成居住权的注册。我想具体了解居住权注册是否必须要经过房主同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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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通过房主是不能注册的。居住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就是特定的人在他人住宅上享有的可以占有、使用该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权利。比如,老人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在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后,仍能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同时,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房主明确同意,并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然后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未经房主同意,无法合法设立并登记居住权,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该居住权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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