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年度申报提交后是否还可以修改?


财务报表年度申报提交后通常是可以修改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依据和原理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当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时,基于如实申报的原则,是有权利和义务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正的。 其次,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修改方式。如果是在申报期内发现错误且还未进行税款缴纳,这种情况相对简单。纳税人一般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相关申报模块找到已申报的财务报表,点击修改按钮,按照正确的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比如,企业在申报期内发现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数据填写错误,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及时更正。 若申报期已过,但还未到税务机关规定的最终结算期限,并且企业没有少缴税款的情况。此时纳税人可以携带正确的财务报表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申请修改申报数据。税务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要求纳税人填写相关的更正申请表等资料。 然而,如果申报期已过,且企业因为错误申报导致少缴了税款。这种情况下修改申报就相对复杂一些。纳税人除了要按照上述方式前往办税服务厅修改申报数据外,还需要补缴少缴的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最后,在修改申报时需要注意,要确保提供的修改后数据真实、准确。如果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重视财务报表申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