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该如何进行救济?


在探讨借款合同已过时效如何救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就借款合同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当借款合同已过时效时,还是有一些可能的救济途径: 首先,尝试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债务人可能并不知晓或者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友好沟通,向其说明情况,也许债务人会出于道德、信誉等因素考虑,同意还款或者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一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那么就重新确定了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曾向债务人提出过履行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能收集到这些相关证据,那么就有可能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或者继续计算,从而恢复胜诉权。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实现债权,还可以考虑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比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通过调解,若债务人愿意还款,也能达到实现债权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