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裁员?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最近公司效益不好说要裁员,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裁掉。我想知道公司对于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真的可以进行裁员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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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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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并非是“终身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进行裁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使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在企业满足上述法定情形时,也可能会面临被裁员。 不过,法律也对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存在上述这些情况,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对于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来说,法律既保障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的裁员权利,也给予了员工相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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