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退税吗?
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平时自己缴纳社保和个税。听朋友说有的情况能退税,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灵活就业的能不能退税。想问下在法律规定里,我这种情况具备退税的资格吗?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退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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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灵活就业是否能退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退税”在法律层面的含义。退税,指的是纳税人年度内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时,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款。这种情况主要是依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来执行的。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是存在退税可能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的收入,如果属于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范畴,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在实际情况中,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收入时,支付方通常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式和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适用相应的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到了年度汇算时,将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如果全年应纳税额小于平时预扣预缴的税额,就会产生退税。
例如,小李是灵活就业人员,全年劳务报酬收入为10 万元,支付方预扣预缴了较多税款。但小李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在年度汇算时,扣除这些项目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全年应纳税额低于预扣预缴税额,此时小李就可以申请退税。所以,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退税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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