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时能申请冻结对方财产吗?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理离婚析产,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影响我应得的权益。想知道在这种离婚析产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呢?该怎么做才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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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析产过程中,是可以申请冻结对方财产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同时,该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所以,如果在离婚析产时,你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你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冻结对方的财产。不过,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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