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欠钱不还能够直接冻结财产吗


起诉别人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冻结财产。 首先来说说财产保全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民间借贷纠纷里,如果债权人要冻结债务人财产,常见的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这两种情况。 要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在起诉之前就想冻结对方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并且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果是诉讼中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之后到判决生效之前这个阶段申请冻结财产,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要是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然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