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一万二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钱交出来。 关于诈骗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一般情况下,诈骗一万二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幅度内量刑,并且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立功表现,若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也就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那么就会从重处罚。另外,退赃退赔情况也很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诈骗所得的一万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作为一个从轻的情节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