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该怎么办?
我们小区的维修基金用得差不多了,之后要是真用完了,像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啥的,这费用该怎么解决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后续有什么办法来保障小区的正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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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维修基金,也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当小区维修基金用完后,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后续的维修资金来源。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而当维修基金用完后,通常需要再次筹集。根据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所以,再次筹集维修基金时,也可按照类似的方式,由业主们共同出资。具体的筹集方案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是根据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分摊。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来补充维修基金,比如利用小区的电梯广告、停车位收费等收益,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将部分收益纳入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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