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物业大修基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物业大修基金,也被叫做专项维修资金,它是业主们为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交存的资金。
从缴存方面来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例如,某城市规定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5000元,按照6%的比例,那么业主每平方米就要交存300元的首期物业大修基金。
在使用方面,当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出现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情况时,就可以申请使用这笔基金。使用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方案通过后,再由相关单位进行维修施工,最后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费用。
关于监督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以决定自行管理或继续委托代管。同时,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此外,若出现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