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被执行人时能否冻结其配偶财产?
我老公因为一些债务纠纷成了被执行人。最近我发现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可这笔债务我根本不知情也没用到家里。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能直接冻结我的财产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和规定不?
展开


在夫妻一方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能否冻结其配偶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是可以冻结配偶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法院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对夫妻双方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包括冻结配偶名下的财产。 然而,如果该债务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应该冻结配偶的财产。因为个人债务仅由负债一方承担偿还责任,配偶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该债务虽然形式上是个人债务,但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意图逃避执行,法院也可能会对配偶名下相关财产进行调查,甚至在查证属实后采取冻结等执行措施。 当配偶认为法院冻结其财产不合理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