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的房子能退房吗?


在我国,全款买的房子能不能退房,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想要退房,要看合同里有没有关于退房的约定。要是合同明确规定了某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而且现在符合这些情况,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就有权利退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退房情形,但出现了法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况,购房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房。比如,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房产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要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能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然而,如果既没有合同约定的退房理由,也不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购房者单方面要求退房,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