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拘役三个月后还能取保吗?
我醉驾被法院判了拘役三个月,现在人已经在里面了。家里人挺担心我的,想让我早点出来,我就想问问这种已经判了拘役三个月的情况,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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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当法院已经作出拘役三个月的判决时,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基本已经结束,进入到执行阶段,此时一般是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里强调的是在判决前的阶段。而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有其他的法律规定来解决服刑人员的相关问题。 不过,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这和取保候审是不同的概念,但也能让服刑人员在监外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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