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经转到看守所还能否取保?
我家人被转到看守所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我不太懂法律,也不清楚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就想问问在人已经到看守所之后,到底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啊?
展开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人转到看守所之后,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要经过办案机关的审核。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同意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存在逃跑、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办案机关可能会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