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安置房可以转让给子女吗?

我家有套父母的安置房,我想让父母把这套安置房转给我。但不知道这种转让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手续该怎么办?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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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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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的安置房是可以转让给子女的,但其中涉及诸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安置被拆迁人而建造的房屋。它的产权性质比较多样,有的是完全产权,有的则可能存在一定限制。 如果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也就是父母拥有该房屋的房产证,并且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那么父母就有权自由处置这套房屋,将其转让给子女。这种转让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父母作为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子女属于行使处分权的行为。 转让的方式通常有赠与和买卖两种。若选择赠与方式,父母与子女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还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等。 要是采用买卖方式,父母和子女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之后,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子女名下。在这个过程中,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比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具体的税费标准会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 然而,如果安置房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比如还未办理房产证或者存在限制交易的期限等情况,转让就会受到一定限制。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进行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所以,在进行安置房转让之前,一定要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和是否存在交易限制。同时,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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