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我手上有套安置房,想把它卖了换套大点儿的房子,但又不确定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要是随便卖了,怕到时候出问题,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做买卖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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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比如有的地方规定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动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安置房在短期内大量流入市场,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这种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没有专门一部法律条文直接规定此类安置房交易限制,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安置房可能尚未完成完整的产权登记手续,所以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为它本质上就是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商品房,遵循一般的房屋买卖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买卖行为受法律保护。
所以,安置房能不能买卖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安置房的性质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在进行安置房买卖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