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真的十个九个不坐牢吗?
我遇到个事,有人欠我钱,法院判他还钱他就是不还,我听说这可能构成拒执罪。但又听人说拒执罪十个九个不坐牢,我就很疑惑,想知道这说法是不是真的,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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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当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要求某人做某事或者不能做某事,这个人明明有能力去执行却故意不执行,而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说“拒执罪十个九个不坐牢”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案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对犯罪人判处实刑(坐牢),但这并不代表大部分拒执罪案件都不坐牢。比如,有些犯罪人在案发后积极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缓刑等非实刑刑罚。但对于那些拒不执行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人,法院还是会依法判处实刑,让其坐牢。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拒执罪大多都不坐牢,具体的量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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