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当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很多人会关心是否可以为被拘留者申请取保候审。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比较轻的刑罚,像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使用附加刑,比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 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让犯罪嫌疑人有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例如不会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也能申请取保候审。 另外,要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没办法正常生活、自理,或者是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申请。 还有一种情况,当羁押的期限已经到了,但是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这时也能申请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出,并且要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总之,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帮助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