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隔离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在看守所隔离期间,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不一定能成功申请,这需要看是否满足相关条件。 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把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就是不判处主刑,只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一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理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处理完的情况,这时就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概念: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