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退款后又收到货占为己有是否犯法?
我之前在网上买了个东西,申请退款后钱也到账了。结果过了几天快递又送到家,我就没管直接留下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把东西占为己有算犯法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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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快递退款后又收到货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是否犯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当得利这个法律概念。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当你申请退款并成功收到款项后,商品的所有权实际上已经归还给卖家,你再占有该商品就没有了合法依据,卖家因此遭受了损失,你获得了利益,这种情况就构成了不当得利。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卖家有权要求你返还商品。 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卖家通常会先尝试与你沟通协商,要求你归还商品。如果你积极配合归还,那么事情通常就可以和平解决,不会涉及到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然而,如果卖家多次要求你返还商品,你却拒不归还,且该商品的价值达到了一定标准,就可能触犯刑法。在刑法中,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可以扩大解释为包括这种退款后收到但本应归还的商品。不过,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即需要卖家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 综上所述,快递退款后又收到货,建议你主动联系卖家协商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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