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简单来说,就是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里,可以在外面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接下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那么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他们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如果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不是一定就能获得批准。人民检察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决定。而且,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