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的房子写谁名就一定是谁的吗?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结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那房子就归谁。但实际上,法律规定并非如此简单。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婚后买房产权归属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使房子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不代表它就只属于这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买房,通常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款,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子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房子就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此时,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所以,结婚后买的房子,不能简单地认为写谁名就是谁的。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