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我和我对象在老家登记结的婚,现在俩人都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啊?还是在现在工作的地方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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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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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只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在A地登记结婚,但双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地情况,方便他们进行离婚登记。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是以结婚登记地为依据。例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在C地,但被告长期居住在D地,那么原告可以向D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需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和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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