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既有交通事故又是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我在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过认定既是交通事故,又符合工伤的标准。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既从交通事故里获得赔偿,又从工伤这边得到赔偿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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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事件既构成交通事故,又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很多人都会有能否获得双重赔偿的疑问。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概念。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而工伤赔偿,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明确禁止双重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一规定表明,在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对于医疗费用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其他项目并没有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区分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是否可以双重赔偿。一般来说,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这些与实际支出和损失直接相关的费用,通常遵循“填平原则”,即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获得了这些费用的赔偿,在工伤赔偿中就不能再次主张。 然而,像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有补偿性质的费用,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因为这些费用是对受害者因伤残或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生活不便等损失的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中的项目并不冲突。 举例来说,小李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伤,经认定为工伤,同时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李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之后,小李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就不能再次主张医疗费和误工费,但可以主张伤残补助金等其他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 综上所述,既有交通事故又是工伤时,对于部分项目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等实际支出项目不能重复获赔。受害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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