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结案后是否还能调取证据?


在法院调解结案后,是否还能调取证据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院调解结案的含义。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当调解成功并结案后,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达成了一致意见,通常情况下案件就按照调解协议来执行。 关于调取证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调解结案后,如果当事人发现了新的重要证据,并且该证据属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但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因为调解结案意味着双方已经对纠纷的解决达成了一致,法院可能会考量该证据是否会实质性影响到调解协议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如果新证据足以证明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受理调取证据的申请。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调解时隐瞒了关键事实,而新证据能够揭示这一事实,使调解结果明显不公,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调取证据以重新审视案件。 然而,如果新证据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或者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法院可能不会同意调取证据的申请。因为法院需要维护调解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随意以新证据为由干扰已经生效的调解结果。 所以,法院调解结案后还是有可能调取证据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经过法院的审查。当事人需要向法院充分说明调取证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





